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设立高等学校必须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批高等学校的设立或调整,必须经由专家组成的高等学校设置评议机构的评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