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已修改本规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