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