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代表团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或者准备交付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提出书面修正案。修正案最迟应当在大会表决前举行的主席团会议召开4个小时前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提交代表团审议和提请大会表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