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七条已修改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1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可以设立若干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