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已修改代表团团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并主持本团全体会议;(二)组织本团审议会议议案和有关报告;(三)反映本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四)主持在本团会议上的询问、质询;(五)传达、贯彻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六)处理本团的其他工作事项。代表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