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条例第八条有效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和年度检查等方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超越管理权限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