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六条已废止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当加强现代化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水航道疏浚工程、大型深水集装箱码头、公共原油码头、化学危险品码头以及大型散货码头等建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