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条件成熟的乡(镇)可以参照本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实施乡(镇)集镇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