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教育行政监督职权,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