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十二条已修改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建立各类风险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