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和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承包。技术承包所得,可按比例分别用于承包者的报酬、技术承包基金、职工福利和奖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