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和规范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