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监督检查职权。根据需要,可以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