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