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地贯彻实施,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使行政执法活动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