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或者捐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养老公益事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养老公益事业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