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