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和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主要指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主要指中修、大修和改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