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已废止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者扩建。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村道建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