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沿海县级行政辖区,是指福鼎、霞浦、福安、宁德、罗源、连江、长乐、马尾、福州郊区、福清、平潭、莆田、涵江、仙游、惠安、鲤城、晋江、石狮、南安、同安、集美、杏林、思明、开元、鼓浪屿、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县(市、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