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教育、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流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物流人才的机制,培养物流业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