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物流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