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二)属于违法建筑的;(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