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草原火灾扑灭后,草原监理机构应对火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