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乡镇农业事业站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农事站及其人员取得下列工作成绩之一者,县、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一)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取得成绩的;(二)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取得成果的;(三)开展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显著的;(四)在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五)在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中表现突出的。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