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乡镇农业事业站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服务第十七条已废止农事站可以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创办经济实体,增强自身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农事站兴办的经济实体,应事企分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农事站从事经营服务,不得垄断经营。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