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的公职人员,实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