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法制宣传教育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或经考核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改正;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按照责任制度的约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