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九条已修改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放牧、采矿等危害气象探测活动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无人值守自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并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探测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