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和汇交气象探测资料;逾期不补办相关手续和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由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拆除探测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