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批准的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沿海经济带的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批准的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及专项规划,制定或者调整本地发展规划。省人民政府及沿海经济带的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