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在沿海经济带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在重点区域加快建立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所需资金由其所在市安排。支持在重点区域设立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