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定林木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