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阻碍公安人员、水工程管理人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执行水事公务或在水事纠纷发生和解决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