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