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2月13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