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和调整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预算周转金、少数民族地区机动金由本级财政部门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