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本条例中的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