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四章 地名的使用第二十七条有效公告、文件、证件、地图、地理教科书、地名志、地名词典、房地产广告必须使用依法批准的地名。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