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