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段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伊通河城区段治理、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治理保护资金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