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波罗湖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第九条已废止农安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湿地流域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规划。湿地规划区以外流域范围禁止开垦二十度以上的陡坡地,对现有的二十度至二十五度陡坡耕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方可耕种。在湿地规划区以外的流域范围开垦二十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经农安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开垦手续。开垦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湿地规划区内禁止挖砂、取土、采石、擅自砍伐树木和其他破坏湿地植被的行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