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同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