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九条已修改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悬挂行政许可证照。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