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税务、物价、劳动保障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由上述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