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七条有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汽开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