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在著名商标推荐和认定过程中,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