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规范长春市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保护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