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人工影响天气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并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人数;(三)具有保证安全有效地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中心、业务技术体系和规章制度;(四)具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必需的作业装备、作业平台、作业通道、作业装备库、弹药周转库、值班室、安全防范监控报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防雷设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